怀孕后规范产检应制定产前检查手册,第一次产检应在妊娠12周前进行。第二次产检为14周到19+6周之间。第三次产检,在妊娠20~24周之间,这次产检需要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,排除胎儿是否有畸形。第四次产检,在孕25~28周之间,需要葡萄糖耐量试验。第5~8次产检分别为30周、32周、34周和36周。足月后,在37至40周之间,应每周进行一次产检。因此,怀孕后到预产期的规范产检应是11次产检。

怀孕初期有什么症状
1、停经。停经是妊娠期早期最重要的信号,妇女月经周期正常,如果停经10天以上,应考虑怀孕的可能性,需到医院进行检查和诊断。
2、基本体温的变化。正常妇女的基本体温呈双向曲线,即排卵前低,排卵后升高,如未来月经,体温升高后没有下降,持续18天以上,说明可能怀孕。
3、早孕反应。在怀孕后多在停经6周后,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,孕妇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、乏力、嗜睡等早孕反应,部分患者会发生情绪变化,一般这种症状会持续一个月左右,可自行消失。
4、排尿次数增加。怀孕8周后,由于膀胱子宫受压增加,孕妇可以增加排尿次数,但也有必要排除泌尿系统感染引起的尿频。
5、乳房改变。怀孕1~2周后,孕妇会感到乳房胀痛。由于怀孕刺激,孕妇会产生大量的雌激素和孕酮,导致乳腺开始生长,乳腺体积将逐渐增大,还会出现乳头增大、乳晕加深等现象。
袁增
主治医师
李颖
副主任医师
张向宁
主任医师
鹿志霞
副主任医师
桑桂梅
副主任医师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