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不一定算轻伤,需视骨折的严重程度而定,不能一概而论。
1、算轻伤
轻伤通常是指肢体、容貌轻度损害,器官部分功能障碍。若出现四肢长骨横行骨折、腰椎压缩性骨折、手指骨折、足趾骨折等,骨折部位没有明显移位,皮肤软组织损伤不明显,通常属于轻伤。
此类骨折经复位、固定后,大多能在6-12个月恢复原先骨骼的强度,一般不影响正常活动,不会降低生活质量,所以算轻伤。
2、不算轻伤
若四肢出现粉碎性骨折、开放性骨折,胸椎、颈椎、腰椎出现粉碎性、爆裂性骨折,还伴随脊髓、重要神经、血管损伤,或伴有内脏损伤等,通常不能算轻伤,一般是重伤的范畴。
因此类骨折特别严重,可能存在局部短缩、成角畸形,手术愈合后也可能出现局部活动功能异常,无法恢复到骨折前的状态。若在关节附近或者关节内出现骨折,易引起关节活动功能障碍。
发生骨折后,应尽早去正规医院骨科就诊。骨折早期需严格制动,随着骨痂的形成,可适度进行功能锻炼,以促使患处功能的恢复。
张博
副主任医师
刘朝晖
主任医师
孙淑建
副主任医师









